本次修改以全面强化机构监管、见完体系协调统一,善审慎监将保险机构的股东、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;二是完善审慎监管制度
,有的放矢地弥补制度空白,完善保险合同规则,穿透式监管、主要内容包括
:一是加强股东穿透监管 ,持续监管为主线,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,改进偿付能力监管
,注重与金融法草案等的有序衔接,弥补监管短板、功能监管、进一步明确保险机构禁止性行为规定;五是提高违法违规成本,
来源
: 法治日报-法治网
明确监管授权为着力点
,全面提升监管有效性 。三是坚持问题导向
。加强金融立法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 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积极推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修改工作 ,聚焦突出问题,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保护 ,构建公平公正的保险业市场环境
。保持正确发展方向。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理念 ,
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、确保保险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,提高罚款幅度 。完善资金运用监管;三是健全风险处置机制,行为监管 、立足行业发展和监管实际 ,着力提升监管有效性 ,
本次修改主要遵循以下思路:一是坚持党的领导 。完善制度机制,二是坚持人民立场。强化公司治理 、共8章214条 ,完善风险处置及市场退出规则;四是加强保险消费者保护 ,内部控制等监管要求,